凡欲兴师,必先教战。三军之士,素习离、合、聚、散之法,备谙坐、作、进、退之令,使之遇敌,视旌麾以应变,听金鼓而进退。如此,则战无不胜。法曰:「以不教民战,是谓弃之。」
战国时,魏将吴起曰:「夫人常死其所不能,败其所不便。故用兵之法,教戒为先。一人学战,教成十人;十人学战,教成百人;百人学战,教成千人;千人学战,教成万人;万人学战,教成三军。以近待远,以佚待劳,以饱待饥。圆而方之,坐而起之,行而止之,左而右之,前而后之,分而合之,结而解之。每变皆习,乃授其兵。神而明之,是谓将事。」
大凡要兴兵打仗,必须首先训练部队学会怎样作战。全军将士只有平时经过严格训练,全面掌握疏开、收拢、集结、分散的战术方法,完全熟悉停止、行动、前进、后退的作战号令,那么,使用这样的部队对敌作战时,他们在看到指挥旗帜的不同挥动而应变自如,听见鸣金击鼓的不同声响而进退得当。这样,就能战无不胜。诚如兵法所说:“使用未经训练的民众去作战,就意味着白白抛弃他们的生命。”
战国时期,魏国将领吴起说:“将士常常战死于没有打仗的本领,失败于缺乏灵活的战术。所以,用兵的法则,以教育训练为先决条件。一人学会打仗,可以教会十人;十人学会打仗,可以教会百人;百人学会打仗,可以教会千人;千人学会打仗,可以教会万人;万人学会打仗,可以教会全军。
战法训练要教会部队运用以近待远,以逸待劳,以饱待饥;阵法与战术训练要教会部队懂得怎样由圆阵变方阵,由跪姿变立姿,由前进变停止,由向左转向右,由向前转向后,由分散变收拢,由集结变疏开。各种战法、阵法和战术变化都进行认真训练之后,才可以给部队配发兵器。这就是为将帅者的职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