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珮
《说文》曰:珮,大带珮也。珮必有巾,故从巾。
《释名》曰:珮,倍也,言其非一物,有倍贰也。有珠、有玉、有容刀、有帨巾、有解之属也。
《诗》曰:青青子珮,悠悠我思。(珮,玉也。)
又曰:有女同车,颜如舜华。将拌喃翔,珮玉琼琚。
又曰:知子之来之,杂珮以赠之。(杂珮者,珩璜琚瑀衡牙之类。)知子之顺之,杂珮以问之。(问,遗也。)知子之好之,杂珮以报之。
又曰:彼留之子,贻我珮玖。
又曰:我送舅氏,悠悠我思。何以赠之?琼瑰玉珮。
又曰:巧笑之瑳,珮玉之傩。
又曰:鞙鞙(音蠲)珮璲,不以其长。(鞙鞙,玉貌。璲,瑞也,以瑞玉为珮,珮之鞙然。)
《周礼》曰:王府掌王之金玉玩好,共王之服玉珮玉。
《礼》曰:主珮倚则臣珮垂,主珮垂则臣珮委。
又曰:石骀仲卒,无嫡子,有庶子六人。卜所以为后者,曰:"沐浴珮玉则兆。"五人者皆沐浴珮玉。石祁子曰:"孰有执亲之丧而沐浴珮玉者乎?"不沐浴珮玉,石祁子兆。
又曰:古之君子必珮玉,右徵角,左宫羽。趋以"彩齐",(路门之外乐节也。)行以"肆夏"。(证堂之乐节也。)周旋中规,折旋中矩。进则揖之,退则扬之,然后玉锵鸣也。故君子在车则闻和鸾之声,行则鸣珮玉,是以非辟之心无自而入也。君在不珮玉,左结珮,右设珮,(朝于君亦结左。)齐则綪结珮而爵韠。凡带必有珮玉,惟丧否。珮玉有衡牙。(居中央以前后触。)君子无故玉不去身,君子於玉比德焉。天子珮白玉而玄组绶,公侯珮山玄玉而朱组绶,大夫珮水苍玉而纯组绶,世子珮瑜玉而綦组绶。士珮瓀玫而缊组绶。孔子珮象环五寸而綦组绶。
《大戴礼》曰:上车以和鸾为节,下车以珮玉为度。
《左传》曰:蔡昭侯为两珮与裘以如楚,献一珮一裘於昭玉。服之以享,蔡侯服其一。子常欲之,弗与。三年止之。(事具《玉部》。)
又曰:吴申叔仪乞粮於公孙有山氏,(申叔仪,吴大夫,公孙有山,鲁大夫,旧相识。)曰:"珮玉蕊兮,余无所系之。"(蕊丞服饰备也。尾馛系珮,言吴王不恤下也。)
鱼豢《魏略》曰:有双璜双珩,琚、瑀、衡牙、琨、珠为珮者,乃汉明帝彩古文始制也。
《晋书》曰:王祥着遗令子孙云:"吾气绝,不须沐浴,勿缠尸,皆浣故衣,随时所服。所赐山玄玉珮、卫氏玉玦、绶笥,皆勿以敛。"
《齐书》曰:永明元年,有司奏贵妃、淑妃并加金章紫绶,珮于寘玉。
《隋书》曰:何稠参会古今,多所改创,从省之服,初无珮绶,稠曰:"此乃晦朔小朝之服,安有人臣谒帝而除去印绶,兼无珮玉之节乎?"乃加兽头小绶及珮一只。
《国语》曰:秦穆公使公子絷吊公子夷吾子于梁,退而私於絷,曰:"请以黄金三十镒、白玉之珩六双,不敢当公子,纳之左右。"
又曰:王孙韦聘於晋,定公享之。赵简子鸣玉以相,(鸣珮玉以相礼。)问於王孙韦:"楚之白珩犹在乎?"(珩,珮上之黄者。)对曰:"然。"简子曰:"其为宝也,几何矣?"曰:"未尝为宝,先王之玩也。"
《周书》曰:武王俘商,得旧乏玉万四千,珮玉亿有八万石。
挚虞《决疑要注》曰:汉末丧乱,绝无玉珮。魏侍中王粲识旧珮,始复作之,今玉珮授法於粲。
《三礼图》曰:凡玉珮,上有双衡,长五寸,博一寸。下有双璜,径三寸,衡牙、蠙珠以纳其间。上下为衡,半璧为璜,璜中横以冲牙,以苍珠为瑀。
董巴《汉与服志》曰:古者君臣珮玉,三代同之。五霸兴兵,珮非战器,去珮留其系璲以为章表。秦乃以彩组连结,谓之绶。汉承秦制,用而弗改。至孝明皇帝乃为大珮、冲牙、双渠璜皆以白玉,乘与络以白珠,公卿诸贵以彩丝,其玉视冕旒。
蔡邕《与服志》曰:孝明作蠙珠之珮,以郊祀天地。
《白虎通》曰:所以必有珮者,表意见所能,故修道无穷,即珮环;能大道德,即珮琨;能决嫌疑,即珮玦。是以其所珮即知其所能,若农夫珮其耒耜,工匠珮其斧斤,妇人珮其针缕也。
《孔丛子》曰:子产死,郑人大夫舍玦珮,妇女舍珠玉。
《说苑》曰:襄成君始封之日,衣翠衣,带玉珮,至流水之上。大夫庄辛见而悦之。
又曰:经侯过魏太子,左服玉具剑,右带珮环,左光照右,右光照中左,太子不视。经侯曰:"魏国有宝乎?"太子曰:"主信臣忠,百姓戴上,此魏国宝也。"经侯应声解剑而去珮。
《盐铁论》曰:子思银珮。
《尚书旧传》曰:淑妃修媛,修华,修容,婕妤珮彩琼玉,贵人珮于寘玉。
《邺中记》曰:石虎后出行,有女鼓吹,尚书官属皆着锦袴、珮玉。
《晋令》曰:皇太子妃珮瑜玉,诸王、郡公、太宰、太傅、太保、司空、诸长公主、诸王世子、大司马、大将军、太尉珮玄玉。
《晋宋旧事》曰:太后、皇后白玉珮。
《穆天子传》曰:七萃之士,天子赐以左珮玉华。(玉华之珮,珮之清者。)
又曰:天子渴於沙中,(沙中无水。)七萃之士干奔戎刺其左骖之颊,取其清血而饮天子。天子美之,乃赐奔戎珮玉一双。
《列仙传》曰:江滨二女者,不知何许人。步游江滨,逢郑交甫,挑之,不知神人也。女遂解珮与之,交甫悦,乃授珮而去数十步,空怀无珮,女亦不见。
《拾遗记》曰:燕昭王时西王母降,与昭王游乎燧林之下,说炎皇钻火之术。取绿桂之膏,然以照夜。忽有飞蛾衔火,状如丹雀,来拂桂膏之上。此娥出员丘之穴,穴洞达於九天,中有细珠流沙,可穿而结,因用为珮。
又曰:汉成帝时乘与皆尚黑,宫中美女服皂,班姬以下皆玄绶〈王翳〉珮。
又曰:汉昭帝元始元年,穿淋池,广千步,中植分枝荷,一茎四叶,状如骈盖。日照则叶低荫根茎,若葵之卫足也,名曰低光荷。实如玄珠,可以饰珮。
《汉武内传》曰:上元夫人带六出火玉之珮。
《搜神记》曰:元康中,妇人之饰有五兵珮。
《楚辞》曰:扈江离与薜荔,(扈,被也。)纫秋兰以为珮。(纫兰,索香草也。)
又曰:云衣兮披披,(披披,长貌。)玉珮兮陆离。(陆离,光彩貌。)
又曰:连蕙若以为珮兮,过鲍肆而失香。
又曰:盍吾游此春宫,(春宫,东方青帝宫。)折琼枝以继珮。
潘岳《西征赋》曰:飞翠绥拖鸣玉,出入禁门者众矣,想珮声之遗响,若铿锵之在耳。
刘梁《七举》曰:珮则结绿,悬黎宝之妙微;荷彩照烂,流景杨晖。
曹植《与陈琳书》曰:带蜿虹以为绅,连日月以为珮。
殷仲堪《与相王笺》曰:所致玉珮,光润清越。
傅玄《大言赋》曰:腰珮六气,首戴天文。
○环
《说文》曰:好倍肉谓之瑗,肉好若一谓之环。
《礼》曰:孔子珮象环五寸而綦组绶。(谦不比德,亦不事也。象,有文环者,取其修无穷。)
《左传》曰:穆叔之子仲壬与公御莱书观於公宫,公予之环,使才人入示之,不示出,命珮之。
又曰:宣子有玉环,其一在郑商,(玉环同工共朴,自共为双。)宣子谒诸郑伯,(谒,请也。)子产弗与。(事具《玉部》。)
《宋书》曰:江夏王义恭,孝武即位,以其藩所服玉环、大绶赐之。
《梁书》曰:柳惔,武帝之镇襄阳,惔祖道,帝解玉环赠之。天监二年元会,帝谓曰:"卿珮玉环,是新亭所赠耶?"对曰:"既瑞感神衷,臣谨服之无斁。"
《白虎通》曰:修道无穷,即珮环也。
《瑞应图》曰:黄帝时,西王母乘白鹿来献白环,舜时复来献白环。
王子年《拾遗记》曰:颛顼时,滨海之北有勒题国,皆衣毛,无翼而飞。帝乃更衣以文豹为饰,献黑玉之环,色如淳漆。
《荀卿子》曰:大夫待放于境,君赐以环即返,以玦即去。
《西京杂记》曰:赵飞燕为后,女弟昭仪上五色玉环。
《春秋后语》曰:秦始皇闻齐王后贤,尝使遗之连环,曰:"齐人多智,能解此乎?"后以示群臣,莫能解,乃引椎破之,谢秦使曰:"谨以解矣,以报。"始皇壮其志,益不敢谋齐。
刘向《列女传》曰:齐桓公行霸,诸侯朝之,卫独不至。公谋伐卫,卫姬脱簪珥,解环,再拜,请征之罪。
《庄子·内篇》云:彼是莫得其偶,谓之道枢,枢得其环中,以应於无穷。(夫是非反覆,相寻无穷,故谓之环中空矣。今以是非为环,而得其中者也。无是非者也。无是非,故能夫是非无穷,故应亦无穷。)
○玦
《说文》曰:玦。玉珮。(珮如环而有玦,故云玦。)
《诗》曰:芃兰之叶,童子珮韘。(韘,玦也。)
《左传》曰:狄人伐卫,将战,卫懿公与石祁子玦,与宁庄子矢使守,(庄子,宁远也。玦,玉玦。)曰:"以此赞国,择利而为之。"(赞助也。玦,示以当决断。矢,示以御难。)
又曰:晋侯使申生伐东山皋落氏,珮之金玦。狐突曰:"金寒玦离,胡可恃也?"罕夷曰:"金玦不复,虽复何为?君有心矣。"
《国语》曰:献公使申生伐东山,衣偏裻之衣,珮之金玦。太子见里克曰:"君赐我以偏衣金玦,何也?"克曰:"孺子惧乎?衣金之偏而握金不偷矣。"太子遂行,狐突御戎,先友为右,告先友曰:"君与我此衣,何也?"先友曰:"中分而金玦之权在此行也。"狐突叹曰:"以尨衣纯(尨,杂色纯德,谓太子。)而玦之,以金铣者,寒甚矣,胡可恃也?"
《典略》曰:项羽与沛公饮,范增数目羽,举所珮玉以示之者三,羽默然。
《后汉书》曰:更始谋煞升伯,(伯升,光武兄。)乃会诸将,以成其计。绣衣御史申徒建随献玉玦,更始竟不能煞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明帝诏曰:"冯鲂以忠孝出入八年,数进旨涸正谏,赐以玉玦。"
《续汉书》曰:桓帝永兴二年,光禄勋史舍壁下夜有青气,视之得玉钩、玦各一。
《魏氏春秋》曰:明帝张掖郡金山玄川溢,涌宝石负图,有玉匣,开盖於前,上有玉玦二,璜一。
《魏略》曰:太祖征汉中,太子在孟津,闻锺繇有玉玦,使临淄侯(曹子建也。)因人说之,繇遂送焉。太子与繇书曰:"南阳宗惠叔称君侯昔有美玦,闻之惊喜笑,与抃会当自白书,恐传言未审,以是令舍弟子建因荀仲茂时从容喻图指。邺骑既到,宝玦初至,捧押跪发,五内震骇,绳穷柙开,烂然满目。偎以蒙鄙之姿,得睹希世之宝。不烦一介之使,不捐连城之价,既有秦昭章台之观,而无蔺生诡夺之诳。嘉贶益腆,敢不钦承。谨奉赋一篇。"
王隐《晋书》曰:礼,能使决疑者珮玦,故遗其臣亦授之以玦。晋授命有二块,其一当魏历数既终,当禅大晋,故与之玦。凡授命将即天子之位,皆众人之所疑,以武皇帝能断决,应天顺民,授曹氏禅而尾昰,得应珮玦,故以赐焉。是以有二玦。
萧子显《齐书》曰:太祖在淮阴治城,得锡玦大数尺,下有篆字,人莫识。纪僧贞曰:"何须辩文!此自久远之物,即九锡之徵也。"太祖曰:"卿勿妥茉!"
《北齐书》曰:乐陵王百年,传博陵人。贾德胄教百年尝作数敕字。德胄封以奏帝,帝怒,召百年。百年知不免,割带玦留与妃斛律氏。及百年被诛,妃把玦哀号,不食而死,玦犹在手,拳不可开。其父自擘之乃开。
《白虎通》曰:能决嫌疑则珮玦。
《瑞应图》曰:舜时西王母献白环玦。
《隋巢子》曰:召人以环,绝人以玦。
《庄子》曰:儒者授珮玦者,事至而断。
《西京杂记》曰:赵飞燕为皇后,女弟昭仪上珊瑚玦。
孟达《与诸葛亮书》曰:今送纶帽、玉玦各一,以徵意焉。
○笏
《释名》曰:笏,忽也。君有教命及所启白,则书其上,备忽忘也。或曰薄,可以薄疏物。
《礼》曰:笏,天子以球玉,诸侯以象,大夫以鱼须(与{髟须}同。)文竹,士竹本象可也。见於天子与射无说(音脱)笏,入太庙说笏,非古也。小功不说笏,当事免则说之。(免悲哀哭踊之时。)凡有指画於君前用笏,造授命於君必书于笏。笏,毕用也。因饰焉。(毕画也。)笏度二尺有六寸,其中博三寸,其煞六分而去一。(煞犹抒也。天子抒上经葵首,诸侯不经葵首。)
又曰:将適公所,书思对命。(思,所思念,将以告君,书之于笱,为失忘也。)
又曰:侍坐於君子,君子欠伸,运笏泽剑首,还履,问日之蚤(音早)暮,请退,可也。(运泽犹玩弄也。)
《大戴礼》曰:天子御珽。(〈王延〉言挺亟方正于天下。)诸侯御荼,(荼前诎后直,下天子也。荼音舒。)大夫服笏。(前诎后诎,无所不护也。)
又曰:《五经要义》曰:"天子之笏谓之珽,珽然无所屈也。"
《周书》曰:武王不闭外门,以示无惧,去剑搢笏,以示无仇。
《后汉书》曰:陈蕃为光禄勋,范滂为主事,以公仪诣蕃,执板入閤,至坐不夺,滂投板振衣而去。郭泰责藩曰:"以阶级言,滂宜有敬,以类数推之,至閤宜省。"(所景切。)
《吴志》曰:朱治领吴郡,举孙权为孝廉。后权为吴王,治每见权,常执板交拜。(板即笏也。)
《晋书》曰:王敦表温峤为丹阳尹,因饯会钱凤,自起行酒。至凤未饮,峤伪醉,以手板击凤帻坠,作色曰:"钱凤何人?温太贞行酒!"敦不悦,两释之。
又曰:桓温秉政,谢安、王坦之往候之。坦之倒持手板。
《宋书》曰:建平王弘,文帝子也。元凶劭杀立,孝武入讨劭,录弘殿内,自拔莫由。孝武尝以一手板于弘,遣左右亲信周法道赍手板,诣孝武帝,以为尚书左仆射。
又曰:庾道愍尤精相板。宋明帝时,山阳王休祐屡以言语忤颜,见道愍,托以己板为他物,令道愍占之。道愍曰:"此乃甚贵,然使人多愆忤。"祐以窦哄回详密求换其板,他日彦回侍明帝,自称下官。帝多忌,甚不悦。休祐具以状言。帝乃意解。
又曰:綦母珍之在西州时,有一手板。相者云:"当贵",每以此言动帝。又图黄门郎,帝尝问之曰:"西州时手板何在?"珍之曰:"此是黄门手板,官何须问?"帝大笑。
《齐书》曰:豫章王嶷薨,见形於弟(居弟切。)后园,乘腰与,指麾处分,呼直兵。直兵无手板,左右授一玉手板与之,谓曰:"橘树一株,死可补之。"因出后园閤,直兵倒地,仍失手板。
《宋书》曰:明帝起事,诸方并举兵。帝谓蔡兴宗曰:"顷日人情言何?事当济不?"兴宗曰:"今米直丰贱而人情更安,以此论之,清荡可坟。但臣所忧,更在事后,犹羊公言既平之后,方当劳圣虑耳。"尚书窦哄回以手板筑兴宗不己。上曰:"如卿言!"
《北齐书》曰:尔朱荣既诛,得其手板,上有数牒启,皆左右去留却墅,非其腹心在出限。帝曰:"竖子若过今日,便不可制。"
又曰:文襄疑文宣佯愚,虑其有后变,将阴图之,以问崔暹。暹曰:"尝与二郎俱在行位,试以手板拍其背而不瞋,乃将犀手板换暹竹者,自揩拭而玩视之。以是知其实痴,不足虑也。"帝既锁暹,责其往昔打背。暹自陈所对文襄之言己功以赎死。帝悟曰:"我免祸,乃暹之力。"释而劳之。
《唐书》曰:高宗欲立武昭仪。褚遂良谏,不从,致置笏殿街,曰:"还陛下此笏!"乃解巾叩头流血。
又曰:崔涤,玄宗时尝朝夕宫掖出入无间,虑有所漏泄,乃於涤笏上亲札"慎密"二字以诫之。
又曰:玄宗以张九龄体弱,簪笏不胜,命置笏囊。
又曰:李绛面论吐突承瓘用兵无功,合从显责。又论承瓘於军中立圣政碑,事不可许。上初怒,色变。绛语不己,词旨恳切,因泣下。上察其意,乃大开忤,拜绛为中书舍人,即命曳去所立碑,曰:"微降言,吾不知为损。"又面赐绛紫,亲为绛择笏以赐之,因谓之曰:"尔他时勿易此心!"
又曰:朱泚盗据宫阙,乃遣将韩旻领兵疾趍奉天,召段秀实与之谋议。秀实从,欲图之,阴说大将刘海宾、何明礼等同谋煞泚。明日,泚召秀实议事,秀实勃然而起,夺源休笏以击泚,伤额流血。海宾等不至,秀实遂被害。
又曰:魏謩,文宗时为起居舍人,上谓之曰:"卿家有何旧书?"诏对曰:"比多失坠,惟簪笏独存。"辄令进之。郑覃曰:"在人不在笏。"上曰:"覃不解我意,乃此《甘棠》之义,非在笏而己。"
《三礼图》曰:士竹笏,饰以象骨,大夫饰以鱼须。
《与服杂事》曰:古者贵贱皆执笏,主书君上之政令,有事则搢之於腰带中。近代以来,惟八座尚书执笏者,白笔缀手板头,以紫囊裹之。其馀王公卿士但执手板,主于敬,不执笏,亦非记事官也。
周迁《车服杂事》曰:应仲远云:"昔荆轲逐秦王,其后谒者持匕首以备不虞,从此侍官执刀剑。汉高祖偃武修文,始制以手板代焉。
《江表传》曰:孙权既即尊位,请会百官,归功周瑜。初,张昭劝迎曹公,权不从,而周瑜败之。及是昭举笏,欲褒赞功德。未及言,权曰:"如张公之计,今己乞食矣。"昭大惭,伏地流汗。
又曰:献帝尝见郗虑及少府孔融。问融曰:"鸿豫(原字鸿豫。)何所优长?"融曰:"可与適道,未可与权。"虑举笏曰:"融昔宰北海,政散民流,其权安在?"遂与融互相长短。
《穆天子传》曰:天子大服,冕祎〈巾夭〉带,搢笏夹珮。(郭璞注云:沃跸也。夹珮,左右两珮也。奉璧南面,立于寒下,授何也。)
郭子横《洞冥记》曰:孟歧,清河之逸人也,年可七百岁,语及周初时事如目前。歧时侍周公,升坛上歧,以手摩成王之足,周公以玉笏与之。
《郡国志》》曰:晋明为太子时,尝戏殿前,以玉手板弄铜蟠螭口,手倾溜入螭服中,不能出。人后见一白鼠出入螭口。
《世说》曰:王子猷作桓车骑骑兵参军。桓曰:"卿在府久,此当相料理。"初不答,高视,以手板柱颊云:"西山朝来,致有爽气,《相手板经》曰:相手板法出萧何,或曰四皓,初出殆不行世。东方朔见而喜之,曰:此非庸人所解。至魏司空陈长史见此书,叹伏,以示许士宗、韦仲将、管辂,见而推叹。郭景纯以夜兼昼,方得其妙理。相手板将以闲太之时,取五行,寻四时,定八节,明二十四气,百不失一。板长一尺五寸,广一寸五分。上狭而薄,下广而厚,八角十二芒,并欲端平,板形皆完净。板凶少吉多者可用,吉少凶多者不可用服也。旧用白直檀、刺榆、桑、柘四材也。番当令理通直,从上至下,直如弦,不得出边,绝理板头。是君坐板头缺,与君共事必不得终。分板作四分,上一分为二亲,左为父,右为母,弟二分都为妇,弟三分左为男,右为女,弟四分左为奴,右为婢,婢之不辟方,留为田宅、财物、牛马、猪羊鸡犬之属,以五行十二时分。若其处崩毁伤蹈,破裂吊节,蝎穿兆随,所属物必损失死亡。板两边,左为城,右为社,宽博,文彩班班,光泽清净,必得封邑。
《仲长子》曰:笏以书君教令,记善刺过。今之板以象焉。
刘义恭《启事》曰:圣恩优重,猥赐华缨玉笏。珍冠饰首,琛板耀握,非臣朽薄所宜服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