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布
《说文》曰:緦布,十五外布也。纑,布缕也。絟,细布也。繐,蜀布也。
《释名》曰:布,布列诸缕。繐,慧也,齐人谓凉为慧,言服之轻细凉慧也。
《周礼·地官下·载师》曰:凡宅不毛者,有里布。
又《夏官下·职方氏》曰:正北曰并州,其浸涞、易,其利布、帛。
《礼记·月令》曰:仲夏之月毋暴布。(郑玄注曰:不以阴功于太阳事。)
《礼记·玉藻》曰:年不顺成,君衣布。(为凶年变。)
《仪礼·士冠礼》记《冠义》曰:始冠之冠,缁布之冠也。太古冠布,斋则缁之,其緌也。
《左传·闵公》曰:卫文公大布之衣,大帛之冠。
又《襄二》曰:诸侯围偪阳,主人悬布。鲁孟氏之臣秦堇父登之,及堞而绝之,(偪阳人悬布以试外之勇者。)坠,则又悬之,苏而复上者三。主人辞焉,乃退。(主人嘉其勇,故爵谢,不复悬布。)带其断布,以徇於军三日。(带其断布,以示勇也。)
又《襄二十八年》:齐子尾曰:"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,为之制度,使无迁也。(迁,移也。)夫民生厚而用利,於是乎正德以幅之,(言厚利皆人之所欲,惟正德可以为之幅。)使无黜嫚,(黜犹放也。)谓之幅利。利过则为败。吾不敢贪多,所谓幅也。"
《周易·说卦》曰:坤为布。
《论语·乡党》曰:齐必有明衣布。
《史记·张骞传》曰:臣在大夏时,见邛竹杖、蜀布,问安得此,大夏国人曰:"吾贾人往市身毒,在大夏东南可数千里。"
又曰:伏灵在菟丝之下,烛之,火灭即记其数,以新布四尺环置之,明即掘取。
《汉书》曰:太山以布为货,广二尺二寸为幅,长四丈为匹。
又曰:高帝曰:"吾奋布衣而取天下。"
又曰:文帝徙淮南王长,道死。时民谣曰:"一斗粟,尚可舂;一尺布,尚可缝。兄弟二人,不相容!"
又曰:公孙弘为丞相,而卧布被。
又曰:张敞为京兆尹,长安游徼受臧布,罪名已定。其母年八十,守遗腹子,诣敞自陈,愿乞一生之命。敞多其母守节;而出教,更量所受布,狭幅短度中疏,亏二尺,贾直五百,由此得不死。
《东观汉记》曰:廉范年十五,入蜀迎祖母丧。及到葭萌,渡舡没,几死。太守张穆持筒中布数箧与范,范曰:"石生坚,兰生香,前后相违,不忍行也!"遂不受。
又曰:建初元年,贾逵入北宫虎观、南宫云台,使出《左氏大义》,书奏,上嘉之,赐布五百匹,衣一袭。
谢承《后汉书》曰:灵帝时,杨綎为零陵太守。时苍梧滑贼相聚,吏民忧恐。綎乃特制马车数十乘,以排囊盛石灰於车上,系布索於马尾,从风鼓灰,贼不得视。因以火烧布燃,马惊,奔突贼阵。
又曰:董卓获山东兵,以猪膏涂布十馀匹,用缠其身,然后烧之,先从足起。
又曰:吴郡要不献越布。陆闳美容仪,常衣越布单衣。明帝好之,因敕郡献越布,由此始也。
华峤《后汉书》曰:哀牢夷知染彩绸布织成,文章如绫绢。有梧木华,绩以为布,幅广五尺,洁白不受垢污,先以覆亡人,然后服之。(《华阳国志》出之,与此同。)
又曰:王允与吕布及士孙瑞谋董卓。有人书"回"字於布上,负而行於市,歌曰:"布乎!布乎!"有告卓者,卓不悟。
范晔《后汉书》曰:马太后诏曰:"吾为天下母,而身服大练,食不求甘,左右但著布,无香薰之饰者,欲身率下也。"
又曰:元和二年,诏令天下大酺五日,赐公卿以下钱帛各有差。及洛阳民当酺者,布户一匹,外三户共一匹。赐博士弟子见在太学者,布人三匹。
《典略》曰:苏秦如赵,逢其邻子於易水之上,从贷布一匹,约价千金,邻子不与。
《魏略》曰:大秦国在安息、条支西,出细布。有织成细布,言用水羊毳,名曰:"海西布"。
又曰:大秦国出金涂布、绯持竹布、发隆火浣布、阿罗得布、巴则布、鹿代布、温宿布、五色枕布。
《魏文帝诏》曰:夫珍玩所生,皆中国。及西域他方,物比不如也。代郡黄帝为细,乐浪练为精,江东太未布为白,故不如白叠布鲜洁也。
《魏略》曰:皇甫隆为敦煌太守。敦煌妇人作裙率缩如羊肠,用布一匹。隆禁止之,所省复不訾。
《晋书》曰:王戎性慳。从子将婚,遗一单布衣。婚毕,却收之。
又曰:苏峻平后,帑藏空竭,库中惟练数千端,鬻之不售,而国用不给,导患之,乃与朝贤俱制练布单衣。於是人士翕然竞服之,练遂踊贵。乃令主者出卖,端至一金。
又曰:谢尚为江夏相,府以布四十匹为尚造乌布帐,尚以为军士襦裤。
又曰:顾恺之为殷仲堪荆州参军,尝因假还,仲堪特以布帆借之。至破冢,遭大风。凯之与仲堪笺曰:"地名破冢,直破冢而出。下官平安,布帆无恙。"
《宋书》曰:王玄谟侵魏为前锋,好营货利,一匹布责人八百梨,以此倍失人心。
《梁书》曰:萧恢为郢州刺史,境内大宁。时有进筒中布者,恢以奇货异服,即命焚之,於是百姓仰德。
《陈书》曰:姚察自居显要,一不交通。尝有私门生,不敢浩,送南布一端、花练一匹。察谓曰:"吾所衣著,止是麻布薄练,此物於吾无用。既欲相接款,幸不烦尔!"此人逊请,察厉色驱出,自是莫敢馈遗。
《南史》曰:林邑国出古贝。古贝者,树名也,其华盛时如鹅毳,抽其绪纺之以作布,布与纻布不殊。亦染成五色,织为班布。
又曰:东夷扶桑国,其土多扶桑木,故以为名。扶桑如桐,初生如荀,国人食之。实如梨而赤,绩其皮为布,以为衣,亦以为锦。
《燕书》曰:宋该,字宣孔,为右长史。太祖会群僚,以该性贪,故赐布百馀匹,令负而归,重不能致,乃至僵顿,以愧辱之。
《后魏书》曰:杨大眼为荆州刺史,常缚膏为人,衣以青布而射之,召诸蛮渠指示之,曰:"卿等作贼,吾正如此相杀也!"
又曰:杨椿归老,临行,诫子孙曰:"国家初,丈夫好服彩色。吾虽不记上谷翁时事,然记清河翁时服饰。恒见翁着布衣韦带,尝自约敕诸父曰:'汝等后世若富贵於今日者,慎勿积金一斤、彩帛百匹已上用为富也。'"
《北史》曰:齐郑述祖为光州刺史,有人入市盗布,其父怒曰:"何恶仁君?"执之以归首,述祖特原之。自是境内无盗。
《唐书》曰:贞观十八年,命将征辽东。安州人彭通请出布五千段以资征人,上喜之,比汉之卜式,拜宣义郎。
《晏子春秋》曰:景公谓晏子曰:"东海中有水而赤,中有枣,华而不实,何也?"晏子曰:"昔秦缪公乘龙治天下,以黄布裹蒸枣,至海而淬其布於波。黄布,故水赤;蒸枣,故华而不实。"公曰:"吾佯问。"晏子对曰:"婴闻佯问者,亦佯对之。"
《庄子》曰:鲁君闻颜阖得道之人,使人以币先焉。颜阖守门,粗布之衣,而自饭牛。使者致币,颜阖对曰:"恐听谬而遗使者罪,不若审之。"使者还反。复来求,即不得。
《孙卿子》曰:与人善言,暖若布帛;与人恶言,深於矛戟。
《韩子》曰:卫人有大妻,祷而祝曰:"使我无故,得百束布。"其夫曰:"何少也?"妻曰:"益则子将取妾。"
又曰:齐国好厚葬,布帛尽於衣衾,林木尽於棺椁。桓公患之,以告管仲,曰:"布帛尽则无以为币,林木尽则无以为守备,而人厚葬之不休,禁之奈何?"管仲对曰:"凡人之有为也,非名之则利之也。"於是乃下令曰:"棺椁过度者,僇其尸,罪夫当丧者。"夫僇死无名,罪当丧者无利,人何故为之也?
又曰:公仪休相鲁,其妻织布,休曰:"汝岂与世人争利哉?"遂燔其机。
《淮南子》曰:布之新不如纻,纻弊而不如布,或善为新,或善为故。(美由宜也。)
《抱朴子》曰:寸裂之锦黻,未若坚完之韦布。
《郭子》曰:刘道真尝为徒,扶风王以五百匹布赎之,既而用为从事中郎,当时以为美谈。
《吕氏春秋》曰:戎人见暴布者,问曰:"何以为此莽莽也?"指麻而示之,怒曰:"此权权,何以为莽莽?"(权权由养治之。莽莽,长貌也。)
《说苑》曰:墨子曰:"古有用无文者,禹是也。土阶三等,衣裳细布,当此时,黼黻无所用,务在完坚。"
王子年《拾遗记》曰:周成王六年,然丘国遣使贡献。使者衣云霞之布,如今之朝霞布也。
《列女传》曰:楚江乙母者,当恭王之时,乙为大夫。有入王宫盗者,令尹以罪乙,请於王而黜之。处家无几,其母亡布八寻,言令尹盗之。王曰:"令尹在上,冠盗在下,令尹不知有何罪焉?"母曰:"昔日妾子为郢大夫,人盗王宫中之物,妾子唑之而黜,令尹独何不以是为过也?"王曰:"善。"令吏偿母之布,因赐金十溢,母让金、布,曰:"妾岂贪货而干王哉?怨令尹之治也。"遂不肯受。王曰:"母智若此,其子必不愚。"乃复召江乙而用之。
《先贤行状》曰:王烈,字彦方,通识达道,人皆慕之,州闾成风,咸竞为善。时国中有盗牛者,牛主得之,盗者曰:"我邂逅迷惑,从今已后将改过,予既已见宥,幸无使王烈闻之。"人有以告烈者,烈以布一端遗之。
《广州先贤传》曰:丁密,苍梧广信人也,清贫为节,非家织布不衣。
《竹林七贤论》曰:王戎为侍中,南郡太守刘肇遗戎筒中布五十端,戎不受,而厚报其书,议者以为讥。世祖患之,为发诏,议者乃息。
《越绝书》曰:葛山者,勾践种葛。使越女织治葛布,献於吴。
《玄中记》曰:玄菟北有山,山有花,人取,纺绩为布。
《南越志》曰:桂州丰水县有古缘藤,俚人以为布。
《南州异物志》曰:五色班布以丝布,古贝木所作。此木熟时状如鹅毳,中有核如珠玽,(公后切。)细过丝绵。人将用之则治,出其核,但纺不绩,在意小抽相牵引,无有断绝。欲为班布,则染之五色,织以为布,弱软厚致,上毳毛。外徼人以班布文最烦缛多巧者名曰:城城,其次小粗者名曰文辱,又次粗者名曰乌驎。
顾微《广州记》曰:阿林县有勾芒木,俚人斫其大树,半断,新条更生,取其皮,绩以为布,软滑甚好。
裴氏《广州记》曰:蛮夷不蚕,采木绵为絮,皮员当竹,剥古缘藤绩以为布。
《笑林》曰:沈珩弟峻,字叔山,有誉而性俭。张温使蜀,辞峻。峻入内,良久出,语温曰:"向择一端布,欲以送卿,而无粗者。"温嘉其能显非。
《俗说》曰:桓豹奴善骑乘,亦有极快马。时有一诸葛郎,自云能走与马等。桓车骑以百匹布置埒,令豹奴乘马与诸葛并走,至者得布。便俱走,诸葛恒与马齐,欲至埒,马头去埒布三尺许,诸葛一跃坐布上,遂得之。
杜宝《大业拾遗录》曰:七年十二月,朱宽征留仇国。还,获男女口千馀人,并杂物产,与中国多不同。缉木皮为布,甚细白,幅阔三尺二寸;亦有细斑布,幅阔一尺许。
夏侯开国《吴郡赋》曰:金玉星烦,明珰霞聚,纤絺细越,青笺白纻。名练夺乎乐浪,英葛光乎三辅。
张载《拟四愁诗》曰:佳人遗我筒中布,何以报之?流黄素。
扬雄《蜀都赋》曰:细絺弱折,绵茧成衽,筒中黄润,一端数金。
《魏武遗令》曰:铜雀台上安六尺床,施繐帐。月旦、十五日,向帐作妓,汝等时时登铜雀台,望吾西陵墓田。
曹植《表》曰:欲遣人到邺,市上党布五十匹,作车上小帐帷,谒者不听。
陆机《吊魏武文》曰:悼繐帐之冥漠,怨西陵之芒芒。
○火浣布
《魏志》曰:青龙三年,西域重译献火浣布。诏大将军、太尉临试,以示百僚。
《吴录》曰:日南北景县有火鼠,取毛为布,烧之而绩,名火浣布。
崔鸿《十六国春秋·前秦录》曰:天竺国献火浣布。
《南史》曰:南海诸簿国东千馀里至自然火洲,其上有树生火中。洲左近人剥取其皮,纺绩作布,以为手巾。与蕉麻无异,而色微青黑。若小垢污,则投火中,复更精洁。或作灯炷,用之不知尽。
《列子》曰:周穆王大征西戎,西戎献昆吾剑、火浣布。其剑长尺有咫,炼铜赤刃,用之切玉如泥焉。其布,浣之必投火中,布则火色,出而振之,皓然疑乎雪也。
《抱朴子》曰:海中肃丘有自生火,常以春起而秋灭。丘方十里,当火起满洲,洲上纯生一种木。正暑,此木虽为火所焚而不麋,但小焦黑。人或得为薪者,火之,俱如常薪。但不成灰,炊熟则以水灌灭之。后复更用,如此不穷。夷人取此木华绩以为布。其木皮赤,剥以灰煮治以为布,但粗不及华,俱可以火浣。又有白鼠,毛长三寸许,亦居此洲上空木中,入火中不烧灼也,其毛又可绩以为布。故火浣有三种。
《傅子》曰:长老说:汉桓帝时,大将军梁冀作火浣布单衣,会宾客,行酒公卿朝臣前,佯争酒失杯而污之,伪怒,解衣而烧之。布得火,炜烨赫然而炽,如烧凡布。垢尽火灭,粲然洁白,如水浣之。
东方朔《神异经》曰:南荒之外有火山,长四十里,广五十里,其中皆生不烬之木,昼夜火烧,得暴风猛雨不灭。火中有鼠,重百斤,毛长二尺馀,细如丝,可以作布。恒居火中,色洞赤,时时出外而色白。以水逐而沃之,即死,织以为布。
《搜神记》曰:昆仑之墟有炎火之山,山有鸟兽草木,皆生长於炎火之中。故有火浣布,非此山草木之皮枲,则其鸟兽之毛也。汉世,西域旧献此布,中间久绝。至魏初,时人疑其有文无实,文帝以为火性酷烈,无含育之气,著之《典论》,明其不然,曰:"不然之事,绝智者之听。"及明帝立,诏三公曰:"先帝昔著《典论》,不朽之格言,其利刊石于庙门之外,及太学,与石经并,以为永示后世。"至此西域使至,始献火浣布焉,於是刊灭此论,而天下笑之。臣松之昔从征西洛阳,历观旧物,见《典论》石在太学者尚存,而庙外庑之间诸长老云:"晋初受禅,即用魏庙,移此石於太学,非两处立也。"窃谓此言为然。
《王子年拾遗记》曰:晋太康中,有羽山之民献火浣布。其国人称:羽山之上有文石生火,烟色似随四时而见也,名为净火。有不洁之衣,投於石火之中,虽滞污淄涅,如新浣矣。当虞舜时,其国献黄布。汉末献赤布,梁冀制为衣,谓之丹衣。而史家云"单衣",则今缝掖也。字异声同,未知孰是。
又曰:方丈山东有龙场,地方千里,玉瑶为林。或云龙常斗此处,膏血如水流,著物如淳漆。燕昭王二年,海人乘霞丹,以凋壶盛膏数斗,以献王。坐通云之堂,以火浣布为缠,用龙膏为灯,照耀百里。
《梁四公记》曰:有商人赍火浣布三端,帝以杂布积之,令杰公以他事至於市所。杰公遥识曰:"此火浣布也。二是绢木皮所作,一是积鼠毛所作。"以告商人,具如杰公所说。因问木、鼠之异,公曰:"木坚毛柔,是可别也。以阳燧火、山阴枯木爇之,木皮改常。"试之果验。
《异物志》曰:斯调国有大洲在南海中。其上有野火,春夏自生,秋冬自死。有木生於其中而不消也,枝皮更滑。秋冬火死,则皆枯瘁。其俗常以冬采其毛以为布,色小青黑。若尘垢污之,便投着火中,则更鲜明也。
纻
《尚书·禹贡》曰:荆、河惟豫州,(西南至荆山,北距河。)厥贡漆、枲、絺、纻。
《毛诗·宛丘·东门之池》曰:东门之池,可以沤纻。彼美淑姬,可与晤语。
《左传·襄六》曰:季札聘郑,见子产如旧相识。与之缟带,子产献纻衣焉。
《汉书》曰:贾人不得衣锦绣、绮縠、絺、纻、罽。
《宋书》曰:戴法兴,会稽之山阴人。家贫,父子以贩纻为业。
《华阳国志》曰:獠人贾言纻为兰。
《朱崖传》曰:朱崖俗:行来出入着布,或细纻布巾,巾四幅,其中内头如领巾象。
《说苑》曰:吴赤市使於智氏,假道於卫。宁文子具纻絺三百制,将以送,大夫恳曰:"吴虽大国也,亦不壤交,假之道则亦敬矣,又何礼焉?"文子不听,遂致之。
《古乐府》曰:《白纻歌》盛称舞好,宜及芳时作乐,其辞曰:"白纻质如月,轻如云,色如银,制以为袍,馀作巾。"本吴舞也。
○白叠
《汉书》曰:其帛絮细布千钧、纹彩千匹、答布、(白叠也。)皮革千石,比千乘之家。
《晋令》曰:士卒百工不得服越叠。
《吴时外国传》曰:诸簿国安子织作白叠花布。
《南史》曰:高昌国有草实如茧,茧中丝如细纑,史为白叠子,国人取织以为布。布甚软白,交布用焉。
吴笃《赵书》曰:石勒建平二年,大宛献珊瑚、琉璃、〈翕毛〉、白叠。
《广志》曰:白叠布,毛织,出诸薄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