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道昭王解爱才,千年霸业剩荒台。乐生握龊非奇士,祗为黄金卖主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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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 ► 李希圣的诗词
先生不仅是诗人,薄宦沉沦稷契身。
独向乱离忧社稷,直将歌哭老风尘。
诸侯宾客犹相忌,信史文章自有真。
一饭何曾忘君父,可怜儒士作忠臣。
别浦盈盈水又波,凭栏渺渺思如何?
纵教踏破江南种,只恐春来茁更多。
乌纱掷去不为官,囊橐萧萧两袖寒。
写取一枝清瘦竹,秋风江上作渔竿。
高城鼓动兰釭灺,睡也还醒,醉也还醒,忽听孤鸿三两声。
人生只似风前絮,欢也零星,悲也零星,都作连江点点萍。
江干多是钓人居,柳陌菱塘一带疏。
好是日斜风定后,半江红树卖鲈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