氵的意思解释
基本解释
基本字义
氵shuǐ(ㄕㄨㄟˇ)
⒈ 同“水”。用作偏旁。俗称“三点水”。
统一码
氵字UNICODE编码U+6C35,10进制: 27701,UTF-32: 00006C35,UTF-8: E6 B0 B5。
氵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造字法
会意英文
water; radical number 85康熙字典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 康熙筆画:4画,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稅上聲。《說文》準也。北方之行,象衆水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二水之中。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
说文解字
说文解字
水【卷十一】【水部】
凖也。北方之行。象眾水並流,中有微陽之气也。凡水之屬皆从水。式軌切
说文解字注
(水)準也。準古音追上聲。此以曡韵爲訓。如戸護尾微之例。釋名曰。水、準也。準、平也。天下莫平於水。故匠人建國必水地。北方之行。月令曰。大史謁之天子曰。某日立冬。盛德在水。象衆水竝流、中有微陽之氣也。火、外陽内陰。水、外陰内陽。中畫象其陽。云微陽者、陽在内也。微猶隱也。水之文與卦略同。式軌切。十五部。凡水之屬皆从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