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星显见,信星彪列,象载昭庭,日亲以察。
参侔开阖,爰推本纪,汾脽出鼎,皇佑元始。
五音六律,依韦飨昭,杂变并会,雅声远姚。
空桑琴瑟结信成,四兴递代八风生。
殷殷钟石羽龠鸣。河龙供鲤醇牺牲。
百末旨酒布兰生。泰尊柘浆析朝酲。
微感心攸通修名,周流常羊思所并。
穰穰复正直往宁,冯蠵切和疏写平。
上天布施后土成,穰穰丰年四时荣。
黄庭坚在继承传统、学习前辈书法的基础上,大胆创新,从而独树一帜,形成了自己的风格。但他的书法也存在某些缺点,如有些笔画过瘦过长,像苏东坡讥之为“树梢挂蛇”那样,的确显得难看。然而,瑕不掩瑜,从总体上来说,黄书有他的独特风格。
黄庭坚 送刘季展诗帖
一、中宫敛结,长笔四展:
黄庭坚的行书,每个字大都长横长竖、大撇大捺,但每个字的中宫(“中宫”即中心)似乎都有一个圆心,其他笔画从圆心中放射出来。这种“破体”的“辐射式”的字形结构,突破了晋、唐以来流行的那种方方正正、四面停匀的外形,而以其点画的借让,既把握重心,又夸张某些笔画,使他的书法表现出浑融萧逸的雅韵和骨力道劲的气魄。
二、欹侧变化,不受羁束:
黄庭坚的书法的第二个特点是字形的结构笔画欹侧,不受羁束。他写出的横画倾斜不平,竖画虬曲不正,每个字的各部分常以相乖或相应的歪斜之形作配合,一反前人横平竖直的平淡、呆板的结构,使他的字显得风神潇洒,瑰玮跌宕。苏东坡很欣赏黄书欹侧的特点,曾说:“鲁直以平等观作欹侧字,以真实相出游戏法,以磊落人书细碎事,可谓‘三反’。 (《东坡续集》卷四《跋鲁直为王晋卿小书尔雅》)。
三、点不挑起,一代奇书:
黄书的第三个特点是写三点水偏旁时,最下一点多不作挑起如《范滂传》中的“范”、“滂”、“汝”等字,《诸上座帖后记》中的“净”字,《松风阁诗》中的“涛”、“洗”、“洒”、。潺,、“沈”等字,特别如行书《经伏波神祠诗卷》,全篇有十七个三点水偏旁的字,除“泽”、“得”二字外,其他十五个字的最下一点全不作挑起。宋代袁文评黄庭坚的书法时说:“字之从水者,篆文作此*字,盖水字也。至隶书不作*字,乃更为三点,亦是水字,然三点之中,最下一点挑起,本无义,乃字之体耳;若不挑起,则似不美观。本朝独黄太史三点多不作挑起,其体更道丽,信一代奇书也。”(《瓮牖间评》卷四)。
四、撇改为点,蹙写上收:
黄书大多以大撇大捺、长笔四展见功夫,这是黄书的明显特点,但黄书也有时将一些字的笔画故意缩短和上收,其中最突出的如《王纯中墓志铭》、《诗送四十九侄帖》,《松风阁诗》等中的“修”字和“参”字,黄庭坚都将字中的三撇蹙写和上收为三点,这种异乎寻常的处理,使字体结构中的“展”与“蹙”形成对比,长笔短画,多姿多态,使这些字的笔画多变化和不重复。这是黄书的又一特点。
五、动静结合,和谐统一:
黄庭坚对一些下面带有四点的字,写时都将笔画连续,成一道波浪形,如《黄州寒食诗卷跋》中的“兼”字,《花气诗帖》中的“薰”字,《经伏波神祠诗卷》中的“马”字,《致景道十七使君尺牍》、《王纯中墓志铭》中的“无”字等。这样处理,使字的上半部较为端正、平稳,表现为“静”,而下面的四点写作波浪形,连续一笔而成,则显得潇洒飘逸,表现为“动”,这样便使字体结构动静结合,和谐统一。
六、不泥古法,得笔外意:
黄庭坚的草书如龙飞风舞,超轶绝尘,为世人所称赞。他虽师承张旭、怀素,但他不泥古法,力求创新。金代诗人施宜生称赞黄庭坚的草书时说:“行行当行止当止,错乱中间有条理。意溢毫摇手不知,心自书空不书纸。”(《中州集》卷二“跋山谷草书”)赵秉文在《题涪翁草书文选书后》说:“涪翁参黄龙禅,有倒用如来印手段,故其书得笔外意,如庄周之谈大方,不可端倪。”黄庭坚草书的有些字形虽与张旭、怀素所写的字有些相似,但他善于用笔,深得此中三昧,所以黄书的线条千姿万态,变化多端。旭、素的许多笔画虽也豪逸放肆,但多是一笔简单而过,而黄书则一波三折,或箨龙坼石,或轻梢遏云,妙兼数体,圆转卓绝。我个人认为,青出于蓝而胜于蓝,黄庭坚的草书已超过张旭和怀素。另外,苏东坡说过:“退笔如山未足珍,读书万卷始通神。”从生活阅历、文章学问等方面来说,黄庭坚远比旭、素丰富和渊博。
早年经历
黄庭坚,字鲁直,生于宋庆历五年六月十二日(公元1045年7月28日),为洪州分宁(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)人。
幼年便聪颖过人,读书数遍就能背诵。他舅舅李常到他家,取架上的书问他,他没有不知道的。李常非常奇怪。以为他是千里之才。
宋皇祐三年(1051年),七岁,作牧童诗:“骑牛远远过前村,吹笛风斜隔岸闻,多少长安名利客,机关用尽不如君”。
宋皇祐四年(1052年),八岁,作诗送人赴举:“万里云程着祖鞭,送君归去玉阶前,若问旧时黄庭坚,谪在人间今八年”
供职京师
宋治平四年(1067年),黄庭坚考中进士,任汝州叶县县尉。熙宁初参加四京学官的考试。由于应试的文章最优秀,担任了国子监教授,留守文彦博认为他有才能,留他继续任教。苏轼有一次看到他的诗文,以为他的诗文超凡绝尘,卓然独立于千万诗文之中,世上好久已没有这样的佳作。由此,他的名声开始震动四方。黄庭坚担任太和县知县,以平易治理该县。当时课颁盐焚,其他县都争着占多数,太和县独不这样,县吏们不高兴,可是该县的老百姓都喜欢。
宋神宗元丰八年(1085年),以秘书省校书郎召入京师。五月黄相出生,后任神宗实录检讨官,著作佐郎。
宋元祐元年(1086年),哲宗即位,召黄庭坚为校书郎、《神宗实录》检讨官。
宋元祐二年(1087年),迁著作佐郎,加集贤校理。《神宗实录》修成后,提拔为起居舍人。遭母丧。黄庭坚性情至孝,母亲病了一年,他日夜察看颜色,衣不解带,及死,筑室于墓旁守孝,哀伤成疾几乎丧命。丧服解除后,任秘书丞,提点明道官,兼国史编修官。
流寓江汉
宋绍圣初,黄庭坚出任宣州知州,改知鄂州。章敦、蔡卞与其党羽认为《神宗实录》多诬陷不实之辞,使前修史官都分别居于京城附近各处以备盘问,摘录了千余条内容宣示他们,说这些没有验证。不久,经院受考察审阅,却都有事实根据,所剩下的只有三十二件事。黄庭坚在《神宗实录》中写有“用铁龙爪治河,有同儿戏”的话,于是首先盘问他。黄庭坚回答道:“庭坚当时在北都做官,曾亲眼看到这件事,当时的确如同儿戏。”凡是有所查问,他都照实回答,毫无顾忌,听到的人都称赞他胆气豪壮。黄庭坚因此被贬为涪州别驾、黔州安置,攻击他的人还认为他去的是好地方,诬他枉法。后因避亲属之嫌,于是移至戎州。黄庭坚对此像没事一样,毫不以贬谪介意。四川的士子都仰幕他,柔意和他亲近。他讲学不倦,凡经他指点的文章都有可观之处。
暮年余晖
宋元符元年(1100年),徽宗即位,起任黄庭坚为监鄂州税,签书宁国军判官、舒州知州,又以受部员外郎召用,他都推辞不就,请求为郡官,得任太平州知州,上任九天就被罢免,主管玉龙观。黄庭坚在河北时与赵挺之有些不和,赵挺之执政,转运判官陈举秉承他的意向,呈上黄庭坚写的《荆南承天院记》,指斥他对灾祸庆幸,黄庭坚再一次被除名,送到宜州管制。
宋崇宁二年(1103年),以幸灾谤国之罪除名羁管宜州。
崇宁四年(1105年), 转到永州,黄庭坚未听宣布命令就客死在宜州(广西宜山县)贬所,终年六十岁。
大观三年(1109年)二月,门人苏伯固、蒋湋护其丧归葬双井祖茔之西,建炎四年庚戌(1130年)高宗中兴,赠直龙图阁,德祐元年乙亥(1275年)太常寺议谥“文节”。
擅文章、诗词,尤工书法。诗风奇崛瘦硬,力摈轻俗之习,开一代风气。早年受教于苏轼,与张耒、晁补之、秦观并称“苏门四学士”。诗与苏轼并称“苏黄”,有《豫章黄先生文集》。词与秦观齐名,有《山谷琴趣外篇》、龙榆生《豫章黄先生词》。词风流跌宕豪迈,较接近苏轼,为“江西诗派”之祖。晁补之云:“鲁直间作小词固高妙,然不 是当行家语,自是著腔子唱好诗。”(见《诗人玉屑》)另有不少俚词,不免亵诨。有《山谷词》又名《山谷琴趣外篇》。主要墨迹有《松风阁诗》、《华严疏》、《经伏波神祠》、《诸上座》、《李白忆旧游诗》、《苦笋赋》等。书论有《论近进书》、《论书》。黄庭坚是“苏门四学士”之一,诗风奇崛瘦硬,力摈轻俗之习。开一代风气,为江西诗派的开山鼻祖。书法精妙,与苏、米、蔡并称“宋四家”。词与秦观齐名,艺术成就不如秦观。晚年近苏轼,词风疏宕,深于感慨,豪放秀逸,时有高妙。有《山谷集》七十卷。
北宋元符元年,居戎州时,仿王羲之《兰亭集序》中“曲水流觞”意境,于今宜宾市郊北凿石饮水为池,现为宜宾市江北公园,曰“流杯池”。受当地人喜爱。
《李白忆旧游诗草书卷》,是北宋书法家、诗人黄庭坚晚年草书代表作。正如沈周在诗卷的题跋中所说:“山谷书法,晚年大得藏真(怀素)三昧,此笔力恍惚,出神入鬼,谓之‘草圣’宜焉!”此时黄庭坚的草书艺术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。祝允明评论此帖说:“此卷驰骤藏真,殆有夺胎之妙。”